新华社贵阳9月17日电(记者郑明鸿)9月17日,民盟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民盟贵州省委原副主委李龙受贿一案 ,贵州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省委受贿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原副具有法定 、主委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李龙庭审中,案审

【纠错】 【责任编辑:刘子丫】 阅读下一篇: 深度观察 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李龙进行了最后陈述。上缴国库。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

  据悉,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 ,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对被告人李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被告人李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  、